1898年,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成立。到了1936年第二次世界大战后,一些组织在一些比较发达的国家出现并反映了一些消费者权益,渐渐地发展中国家也出现了消费者组织并举行了一场场活动。到了1983年,国际消费者协会确定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将日期定在每一年的3月15日,每一年的这天各个地方的消费者、组织都会举行各种各样的活动。
消费者权益日一般是指国际消费者权益日,它是每年的3月15日。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在1983年确定的,主要目的是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,使消费者权益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,促进各国、各地方消费者、组织可以合作、交流,可以在这个范围内更好保护消费者的权益。
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很多,小编简单例如几个给大家参考,具体如下:
1、消费者可以享有在购买时、使用商品时和接受服务时有人身、财产不被侵害的权利。
2、消费者在购买时、使用时、接受服务时有产品的知情权。
3、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是服务时有自主选择的权利。
4、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有公平合法的权利等。